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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的目的是销售而不是其他

时间:2023-04-16 05:16|来源:网络|作者:小编|点击:

  最近看到关健明一篇知乎点赞最高的文章,大意是营销的目的是销售。作为乙方的广告人大多不了解真正的销售,所以在做策划的时候更多偏重创意,而大的广告公司的创意自然有大型企业为之买单。

  无独有偶小马宋也是这个理念。他说作为乙方的广告人,不要觉得甲方抠门,当你自己尝试下去卖货的时候,你对甲方的想法完全就不一样了。

  这让我想起一个朋友和我说过的困惑。她供职于全国最好的广告公司,他们服务的是京东这样的大型零售企业。按理说,作为全国最优秀的广告公司,服务于京东这样的大企业,要为一家小店做营销宣传是一件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她老公开的一家小店却难倒了这个广告行业的“老司机”。

  她想要为这家店做宣传,想到了几乎所有在京东行之有效的方法:找KOL宣传、发新闻通稿、做H5、大面积买媒体版面……但是这些方法到了一家小店却无所适从。因为京东可以给几千万的预算为这些创意方法买单制作买渠道买版面,但是一家小店却无力承受。

  这个案例,让我开始重新思考起营销的意义来了。要知道,京东这样的大型企业是少数,也就他们可以给大笔的预算,请奥美、蓝标这样最好的广告公司为自己服务。大部分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可能都处在一年的销售额几个亿,广告费用嘛,也就千万左右,有些甚至更少,一年就几百万的广告预算。这样一笔预算,给奥美做服务费人家都看不上,更何况其他创意。再往小了说,一家店铺如果说请奥美来服务,就有点天方夜谭了。即使是这样,也有很多小企业,小品牌做出了很好的营销活动。

  大卫·奥格威曾在《一个广告人的自白》这本书中发表过观点,他认为所有的广告都是必须以提升销售为目的的。

  试想一下,一家小店铺,对于营销人来说,首要目标是销售而不是品牌形象。试想一下,品牌的树立可能需要3-5年,对于一家小店铺来说,眼前的当务之急是活下去,活过1年,2年,3年,继而才会有5年,10年,甚至更长。如果一家小店铺拼命的做品牌形象的广告,对实际销售却没有任何帮助,小店很有可能撑不过1年,到时候所有的金钱和心血付诸东流。这是很多人都明白的道理,所以一开始的营销,必然都是以销售为目的。

  作为一个营销人,我们都是想要追求刷屏级的营销,我们渴望10万+,但是实际上刷屏级营销的产生需要的是实力+机遇+平台。

  为什么最终刷屏级的营销基本上都是出自一些比较大型的公司呢?因为他们有钱铺媒体渠道呀。网络上所说的,自引爆,自引发当然是有,但是前提是铺了足够多的媒体渠道,到一定量级以后,用户才会开始自发地传播这个案例。

  对于大部分处于中小型企业的营销人来说, 也不要沮丧。因为一个好的idea,是会带来销售的,销售的提升才是营销的关键。刷屏级营销需要实力+机遇+平台。但是一个可以提升销售的案例,到处都会发光,甚至是在一个小小的店铺里,市场也能迅速检验你的方案的可行性。

  据说所有公司的市场部BOSS都要求自己的新媒体部门小编学过杜蕾斯。看过杜蕾斯一个关于iPhone7的传播方案,在iPhone7还没正式发布的时候,杜蕾斯就已经准备了好几个版本的海报。最终iPhone7一出来,杜蕾斯就迅速发布了自己的第一张海报,然而第一张海报没有火起来。杜蕾斯紧接着继续寻找引爆点,策划第二版本,花了很多心思才找到了耳机这个传播点,继而第二版本才开始在社交媒体上火爆。

  那些市场部的BOSS,想想看,自己新媒体部门团队人员是否足够去做这么多个版本的准备。你看到的杜蕾斯拼的是创意,是速度,但是我从这个案例看到的杜蕾斯拼的是做好日常的营销事情,在一个个案例中,等到爆点的到来。

  所有的刷屏级营销都是从日常的营销中脱颖而出的,很多采访火爆的营销的时候,主负责人都会说,原本没想到会这么火爆的。

  当然,一个刷屏级营销不能让企业一劳永逸,相反的很有可能把企业推向风口浪尖,所以与其这样,不如想想如何做好以提升销售为目的的日常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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