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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性职场被潜规则

时间:2023-05-11 00:33|来源:网络|作者:小编|点击:

  首先,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半推半就式强奸”正式成为强奸罪中的一种出罪情形,要认定强奸罪必须达到能够证明加害人的行为明确违反了被害人的意志的高度。

  其次,2013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废止了两高一部的该《解答》,但是实践中仍然是参照该《解答》的规定进行判断。

  一般以“案发前的认识过程、认识的时间长短、双方的关系(熟悉程度);案发时选取的地点、如何选点、被告人在性行为过程中的手段、被害人的受伤情况、呼救情况;案发后被害人有无报警、通过何人报警、报警的反映时间快慢。” 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是否违反被害人意志、构成强奸罪。

  根据以上判断标准,是否违反被害人的意志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若女性与加害人之间关系越陌生,在面对不轨行为时拒绝越明确、反抗越强烈,事后报警越及时,则越可能证实加害人构成强奸罪。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女性面对潜规则应当预防为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工作时注意分寸,在遇到职场潜规则时果断明确地拒绝,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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