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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时间:2023-05-06 13:35|来源:网络|作者:小编|点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3年6月14日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军先生、张良斌先生、聂申钱先生、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邵蓉女士、管建强先生、程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程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邵蓉女士、管建强先生、程华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魏大昌先生、黄玲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余军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中医学院(现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临川中心血站技术员;1993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耀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5年7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余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21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余军先生和张良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良斌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广东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上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23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张良斌先生与余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聂申钱先生:194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部队干部;1987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预公司经理;1993年9月至2011年9月任中信医药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顾问;2020年4月至今担任海南妙峰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聂申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422%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建国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南京药械厂制药机械研究所设计师;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冻干技师;2001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深圳海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2002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夏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714%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蓉女士: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职于中国药科大学,任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天境生物(I-Mab)独立董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药学会理事、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促会监事等职。

  截至目前,邵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邵蓉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管建强先生: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管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管建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程华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兼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程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华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魏大昌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师范大学大专学历。1988年11月至1993年9月,任成都军区后勤部供血站精制组长;1993年9月至1998年11月,任江西省博达生物工程研究所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广东湛江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2005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任中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项目总监;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任通盈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项目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包装部经理(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魏大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00%股份。魏大昌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黄玲女士:196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华侨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3年10月任北京东风制药厂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北京亚都生物公司技术员;1997年10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巨能公司研究员;2003年3月至今任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师;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黄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玲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余军、张良斌、聂申钱、夏建国、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在2023年通过泰州市红十字会向各地疾控中心捐赠价值(按照市场销售价格计算)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公司生产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是为支持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回馈社会的体现,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价值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捐赠疫苗为公司自有产品,不会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订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36%。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对流行性感冒、狂犬病、水痘、带状疱疹和肺炎疾病等5种传染性疾病进行预防的10种人用疫苗产品。其中已上市销售的产品1个,为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公司四价流感疫苗多项关键指标优于中国药典(CP2020)和欧洲药典(EP9.0)的标准,具有免疫效果好、安全性高的优势。

  流感病毒毒株每年都可能出现变异,故每年均需接种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效期一年。流感季是指每年流感病毒流行的高发期,对于我国所处的北半球而言,主要是从每年9月至次年5月,热带和亚热带可能全年都会发生,对应的当季流感疫苗销售周期为每年8月至次年6月,销售旺季主要集中在9-12月,次年1-6月为销售淡季。北半球流感疫苗企业每年3月左右领到WHO预测的当期流感季可能流行的毒株后组织生产,经过生产、检验、批签发后,产品一般于当年8月开始上市销售。因此,主营流感疫苗企业经营业绩也随之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即业绩主要集中体现在下半年。

  目前国内流感疫苗接种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同时由四价流感疫苗替代三价流感疫苗的趋势已经形成,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广阔。目前我国流感疫苗总体接种率约3%,远低于欧美接近50%的接种率。同时WHO强调的老人小孩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率达到75%目标,目前国内重点人群覆盖率还不足5%,但欧美、东亚各其他地区重点人群均超过了60%。中国18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医护人员这三类重点人群基数是5.17亿人,整体接种率低,随着政策积极推动、老百姓接种意识提升,接种率将不断提升,流感疫苗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国家非常重视流感疫苗的接种,政策推动流感疫苗接种的效果比较明显。自2018年以来,国家疾控中心每年颁布《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9年国家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做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展望,建议每年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要求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做好流感疫苗供应保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为提升流感疫苗接种率,国家采取了两个具体措施,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免费给辖区内的部分重点人群(如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医护人员等)接种流感疫苗;二是在部分地区鼓励用医保卡的个人部分来进行支付接种流感疫苗费用,根据疾控中心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度实施免费接种政策的地区所覆盖的重点人群接种率达到了38%。随着相关政策的推动和推广,未来市场增长可期。

  除深度研发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系列产品外,公司还专注于传统疫苗的升级换代和创新疫苗的研发,积极拓宽产品管线,形成符合产业趋势且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梯队。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管线(含在研)已实现了对流行性感冒、狂犬病疫苗、水痘、带状疱疹和肺炎疾病等5种重要传染性疾病预防的覆盖。公司在研产品正有序推进,其中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完成了I期临床试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细胞)等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四个核心平台技术,分别为鸡胚基质疫苗制备生产技术、细胞基质病毒培养与疫苗制备技术、多糖纯化与蛋白偶联技术和规模化制剂生产技术,覆盖人用疫苗研发和产业化的全流程。公司在疫苗开发过程中所应用的技术路线包括灭活疫苗、减毒疫苗、组分疫苗和重组疫苗等4类主流技术路径,具备持续开发、产业化多种病毒型疫苗及细菌型疫苗的能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了覆盖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000余家区县疾控中心的营销网络,为公司未来的品牌化发展和在研产品的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由于流感病毒毒株每年都可能出现变异,故每年均需接种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效期一年。北半球流感疫苗销售旺季集中在9-12月,次年1-6月为销售淡季,主营流感疫苗企业经营业绩也随之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即业绩主要集中体现在下半年,上半年基本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用鸡胚、培养基、辅料包材、抗原检测试剂等。公司严格根据GMP规定制定了《供应商选择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管理和监控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对于流感疫苗生产所用的当季流感病毒毒株,WHO主要通过全球4个实验室向全世界的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免费分发,中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权威检测机构一般选择向NIBSC(英国国家生物制品检定所)免费领取流感病毒毒株,并同时采购相应的检测抗原、抗体标准品等。

  公司根据产品的商业化策略、市场环境等情况制定每年的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质量部门完成对相关疫苗产品的生产与质检。每批疫苗在销售前需经中检院等批签发机构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审核、检验、放行。在获得批签发后,对应批次的疫苗产品才能够上市流通。

  公司目前上市销售及在研的产品均为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人民群众自费自愿接种,疫苗的价格由疫苗生产企业自主定价。国内疫苗的销售与流通实行“一票制”,除科研用疫苗外,公司销售基本采用直接向疾控中心销售的直销模式。公司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并获得区县级疾控中心订单后,聘用具备冷链运输资质的专业疫苗物流配送商对产品全程冷链运输。

  公司目前的研发模式主要为自主研发,即由公司内部的技术团队参与疫苗产品研发的全阶段,从临床前研究、质量标准确定、药效药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到临床试验、提交新药注册和工艺开发等。对于某些与研发活动有关的部分关键技术攻关、测试活动以及部分临床试验研究等,公司也会与独立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研发合作。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疫苗行业。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对防疫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各国政府及国际机构对新疫苗的研发也给予大力支持和推动,全球疫苗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在我国,疫苗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性的行业政策,促进疫苗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对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所支持73个的国家,在2021-2030年,每1美元的疫苗相关投入预计约会节约21美元的疾病经济负担、获得54美元的统计生命价值。得益于全球人均寿命的提高、老龄化比例的提升、民众疾病预防意识的增强、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的增加及公共医疗卫生的发展,全球疫苗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EvaluatePharma统计,2018年全球疫苗市场规模305亿美元,占全球药品市场份额的3.5%,在众多治疗领域中位列第五。未来,在创新疫苗上市及中国、印度和南美等新兴市场的销售扩张的推动下,全球疫苗市场将进一步扩大,预计2024年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将达到448亿美元,复合增长率6.6%,增速仅次于抗肿瘤药物。

  WHO《全球疫苗市场报告2022》显示,从总体市场上来看,2019-2021年,全球疫苗市场供应总量从58亿剂增长到161亿剂,总金额从380亿美元增长到1,410亿美元。从疫苗品种上来看,不包含新冠疫苗,2021年全球疫苗市场供应了大约53亿剂疫苗,总销售额420亿美元,占全球药品市场的4%;从分发剂次来看,2021年全球疫苗市场中,分发最多的疫苗是新冠疫苗(108亿剂)、流感疫苗(10亿剂)和口服脊灰疫苗(9亿剂)。从销售额来看,2021年全球销售额最高的三种疫苗是新冠疫苗(990亿美元)、流感疫苗(80亿美元)和肺炎结合疫苗(70亿美元),销售额前10大的疫苗占全球疫苗市场的75%(不含新冠疫苗)。。

  由于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医药卫生费用支出快速增长,中国疫苗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尽管中国疫苗市场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但2018年中国人均疫苗支出仅为3.7美元,而美国人均疫苗支出为47.7美元,欧洲五国和日本分别为14.4美元和20.0美元,中国人均疫苗费用支出远低于发达国家,中国疫苗市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2019年6月,我国正式发布《疫苗管理法》,首次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国家将疫苗纳入战略物资储备,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储备。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医疗需求增加,疫苗等可选消费领域存在大量未被满足的需求,消费升级将拉动疫苗需求增长。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8年我国疫苗市场收入为331.7亿元,占全球疫苗市场的15.7%,预计于2023年将增至1,017.7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5.1%。非免疫规划疫苗市场规模在2018年约300.9亿元,预计到2023年增到973.6亿元,复合增长率26.5%。

  根据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统计,过去5年,二类苗市场高速发展。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13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76亿美元,维持40%左右的复合增速,预计在2028年达到95-100亿美元,主要由成人苗和进口苗大品种驱动(例如HPV、PCV13、五联苗等)。

  WHO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流感疫苗发分发剂次(10亿剂)、销售额(80亿美元),在47个疫苗品种中均排名第二,为仅次于新冠疫苗的最大单品种疫苗。

  中国流感疫苗接种率目前偏低,与国外有近10倍左右的差距,2018年后随着四价流感疫苗上市同时国家鼓励重点人群每年接种流感疫苗,行业已进入快速增长轨道。

  (1)中国流感疫苗未来市场增长潜力较大。目前我国流感疫苗总体接种率约3%,远低于欧美及东亚地区水平。同时WHO强调老人小孩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率需达到75%目标,目前国内重点人群接种率不足5%,但欧美、东亚其他地区的重点人群均超过了60%。中国18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重点人群基数约5.17亿人,随着国家政策推动、老百姓接种意识提升,流感疫苗市场增长空间较大。

  (2)政策推动对流感疫苗接种率的提升拉动作用提升比较明显。为了推动流感疫苗的接种,疾控中心自2018年以来每年颁布《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南》,鼓励重点人群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此外,为提升流感疫苗接种率,目前国家主要推动了两个具体措施: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免费给辖区内的部分重点人群接种(如60岁以上老人、学龄儿童、医护人员等),目前全国约有256个区县实施免费接种政策,2021年实施免费接种政策的地区重点人群接种率达到了38%。二是在部分地区鼓励用医保卡的个人部分支付接种流感疫苗费用,目前全国约有10个省132个区县实施了这个政策。

  我国人口基数大,目前接种率低,随着政策推动、老百姓疫苗接种意识提升,流感疫苗接种的渗透率将逐步的提升,流感疫苗市场增长未来可期。

  接种疫苗是狂犬病毒暴露人群预防狂犬病发病的关键,狂犬病疫苗具有较为刚性的接种需求。随着国内居民饲养宠物习惯的逐渐兴起,宠物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国内宠物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狂犬病毒暴露后免疫知识的普及,预计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接种需求保持增长。目前,我国的狂犬病疫苗主要为Vero细胞疫苗、地鼠肾细胞疫苗和人二倍体细胞疫苗。

  全球疫苗市场经过多年整合,行业集中度颇高。国际四大疫苗企业葛兰素史克、默沙东、赛诺菲和辉瑞合计约占全球80%的市场,新冠疫苗研发加速了mRNA技术的发展,Moderna、BioNTech等企业成为行业重要一员,而强生、阿斯利康等企业也正扩大疫苗板块布局。

  我国疫苗目前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目前本土疫苗企业约30多家,从2014-2021年疫苗批签发看,一半以上国产疫苗企业仅生产1-2个品种,大部分企业产品较为单一,销售规模较小。全球重磅疫苗的上市推动我国疫苗向新型疫苗的升级,部分疫苗制备技术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也呈现出与国际疫苗市场相同的重磅疫苗品种驱动的特点,随着国家对于创新疫苗研发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加之疫苗企业对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国创新疫苗的比重将不断增大,未来具有较强创新研发实力和能安全稳定生产的优质疫苗公司将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国内行业集中度趋于提升。

  疫苗由健康人群接种,对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需严格控制产品的纯度、安全和效价,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首先,疫苗研发周期长,获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且疫苗产品在研发后的产业化难度较高,拥有稳定的生产技术平台及质控体系,实现安全、稳定、连续生产对新进入者是挑战。

  其次,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控制,即使作用机理或抗原相同,疫苗开发人员也可以调整生产步骤和参数,得到不同的年龄适应度、血清型覆盖率和抗原组成的疫苗组分及最终产品。《疫苗管理法》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疫苗不允许外包生产,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稳定的工艺技术及质控体系,同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三,疫苗行业对专业人才素质要求较高,无论新产品研发和注册、质量标准制定、生产现场和供应链管理,还是市场推广、销售管理等,均需要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

  公司率先在国内开展四价流感疫苗的研发,第二家获得四价流感疫苗批签发及上市销售,是国内主要的四价流感疫苗生产企业之一,2020年是公司产品上市销售第一年,市场占有率约10%,2021年、2022年全行业流感疫苗接种下滑较大,公司流感疫苗销售也同步下降,但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在四价流感疫苗的生产工艺流程中创新采用三步纯化工艺,该技术较传统两步纯化方法增加了一步纯化工艺,能更有效地去除病毒培养基质中的卵清蛋白杂质,并有效提高疫苗有效成分血凝素的纯度,公司的四价流感疫苗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更优的有效性。

  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以及民众疫苗接种意识的提高,全球加大新发传染病疫苗的研发力度,创新疫苗不断面世。《“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强调了新型疫苗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建设,并支持建设新型病毒载体疫苗、DNA疫苗、mRNA疫苗、疫苗新佐剂和新型递送系统等技术平台。政策和技术的共同推进将带来行业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公司将继续聚焦人用疫苗研发,结合已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关注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技术的发展,发挥公司稳定产业化和质量管理的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稳健发展,成长为一家在人用疫苗领域中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中国生物科技公司。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48.61万元,同比减少18.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4.43万元,同比减少49.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1.82万元,同比减少65.6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2,677.70万元,较期初增加2.76%,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5,967.19万元,较期初减少0.1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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