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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明星代言已成为企业营销和广告推广的重要手段,以著名影视演员、歌星、体坛名将、社会名人等各界明星作为企业和产品代言人的现象日益普遍。成功的明星代言能令代言的品牌或产品相得益彰,使目标消费群体倍感亲切和信赖,反之,则会给消费者留下极差的印象。
所谓明星代言,是指名人、明星的平面肖像或录像,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载体让产品的终端受众广为知晓的一种营销工具。
目前,明星代言广告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先为大家介绍下传统明星代言的6种玩法,即标准代言、平面代言、公益代言、松散型代言、合伙人代言、战略性代言。
标准代言一般是电视上的视屏广告。由于艺人在拍摄视频广告的过程中,企业除了需要策划广告拍摄的内容外,还要协调艺人可拍摄的时间,所以制作周期长,拍摄成本也高。
所以,当企业选择了一个与自己调性一致的名人进行代言,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形象,还能扩大品牌的影响力。
同时,经过长时间的营销努力和广告宣传后,消费者会在记忆中建立起明星与品牌的密切联想关系。这样,当消费者在其他场合或情景中再次见到明星时,会不与自主地来想起其曾经代言的品牌。
像这种情况下,代言人通常还可以接其他企业的活动,成为它的代言人。而且,企业在宣传中,所发放的视频和海报中,都是一群人同时存在的。
像这种玩法,所有代言人的总费用其实和请一个明星代言人的费用差不多,所以,这主要在于企业的真实想法了。
用明星代言人打造企业品牌个性,是企业请明星代言的目的。品牌是有个性的,代言人也具有不同的个性。
当企业请了一群具有个性达咖进行代言,往往能快速向消费者传播企业品牌形象。在传播识别中,也能有效强化产品及企业的独特位置。
特点:合约通常为1年,一般为非排他的多一人协议,企业享有多个艺人共有的视频及平面的肖像使用权,具体艺人工作包括1次多人视屏广告、1次多人平面广告拍摄、1次活动出席。
据了解,市场上,有家名叫Fiil的耳机品牌,是由汪峰按照出资额和影响力双重作价,最终的股份接近四成,成为第一大股东。像这种代言人入股企业的玩法就叫做合伙代言人。
明星合伙人的核心是“关系转变”。对IP/明星而言,完成了角色关系转换,不再是履行合约后拍屁股走人的所谓“代言人”,而是直接对产品销量全权负责的“推销员”,核心利益与企业方高度一致,成为了事实上的“命运共同体”,合约期比较长。
比如,羽泉的代言费是800万,而入股公子小白后,他们当嘉宾、导师或开演唱会,只要有机会,每每免费带产品去宣传,这是传统代言模式远远无法比拟的超规格“礼遇”。原因无他,角色关系转变而已。
对明星来说,成为合伙人入股公司,可能会获得比代言更大的权益和远景收益,还可以保证媒体曝光率。企业也会赞助合伙明星的演艺事业,双方成为事业伙伴。
对企业来说,预付费变为后付费,大大降低了代言风险。收益直接和销量挂钩,明星就会主动利用其人脉资源、合作平台、粉丝团体,为产品做推广营销。
无疑,IP/明星合伙人模式最适合创业型和中小型公司。此阶段的企业,常常缺乏营销资金和销售渠道,使得公司面临成长瓶颈。而IP/明星合伙人,就是让那些有潜力的企业破茧成蝶,在恰当的时机提供他们最需要的‘维生素’,借势IP产业大潮,让IP/明星和他们一起创业。
当然,这种玩法一般适用于代言人自己是老板。因为他自己可直接决定,到底要不要入企业的股份。
特点:合约年限由合作双方约定,一般为排他协议,艺人享有企业的一定股份,参与企业盈利的分红,企业享有艺人的视屏及平面肖像使用权,具体艺人工作包括1次视频广告拍摄、1次平面广告拍摄、活动出息1年到2年。
贝克汉姆是HM的形象代言人。但是,HM肯定不会采用合伙人代言这种玩法。因为HM是世界上排名于前三的大服装公司。
但是,HM可以让贝克汉姆参与到公司的产品研发、设计、销售与市场的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并享有享有产品销售的一定比例分成。
相似点在于,对品牌来说,能够获得相对代言人更多的权益,却不必事先支付高额费用。企业变营销为投资。
不同点在于,战略代言中,明星是与企业共同研发产品,共同分担产品推广的责任,并对产品从设计到销售的全过程负责,从而获得共同分享产品销售的收益。
合约年限由合作双方决定,一般为排他协议,艺人参与到企业的产品研发、设计、销售与市场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并享有产品销售的一定比例分成,企业享有艺人的视频及平面的肖像使用权,具体艺人工作包括1次视频广告拍摄、1次平面广告拍摄、活动出息1年到2年。
在微博上,我们总能看到杨幂或者哪个明星会在自己的公众微博平台上推广某个品牌的广告。一般是一张图片加几句推广的话。像这种代言,就叫微代言。如果是杨幂这种一线明星进行微代言的话,一般一条的费用是二三十万。
微代言也就是短代言,意为品牌或企业选择明星代言人合作时间较短,通常为1-6个月,权益也较为简单,通常只需要明星照片,明星微博或明星id(小视频)。
现在大家都生活在快消费的时代, 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已不再喜欢与艺人签约两三年。一个是成本高,另一个是明星星途的不稳定。
比如说现在很火的综艺节目《创造101》里面的新星,她们现在的代言费就是每人一百万左右。这样的费用,对于企业来说,实在是太贵了,而且还不敢用。万一哪天,所签约的这些艺人过气了呢?
所以,企业选择微代言的话,企业与艺人双方间所签约的时间会比较短。这不仅降低了费用,还提高了安全性。
为什么在中国传统的代言中,都是与艺人进行两年的签约,而在外国却只需要一年呢?
因为在中国,当艺人与企业进行传统代言的合作时,都必须走一定的流程的。从企业与艺人签约开始,到企业去设计广告,再到企业找团队竞标等等,都会耗时大半年的时间。
所以,艺人的代言时间一般是从签完合同的那天开始算,到合同结束后,不知不觉中就已经有两年了。
相对于传统代言,微代言容易操作的多。有时候,企业只要拿到艺人的照片就可以开始了。同时,所有的id都是现拍的,只要艺人有时间,并且带妆的就好了。无需拍摄广告片和平面照片。
因为微代言的周期短、投入少,所以就算明星在代言期间有负面新闻,对于企业的风险性也要小得多。
当然,所有的微代言也是有期限的。如果你是杨幂的粉丝,细心的话,你就会发现,她曾经在微博中所推广过的广告,你都搜不到了。就比如她曾经代言的抹茶皂。
微代言更重要的前景在于产品化。正式这种碎片化的,像是代言,却又不像是代言的商业合作,具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
现在,很多企业都想把这一领域的商业价值给挖掘出来,但这种玩法并不适用于任何企业,一般微商、或者游戏公司使用的话,效益会大得多。
比如“渣渣辉”代言的贪玩蓝月。一般企业所付的酬劳是正常代言2年费用的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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