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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时间:2023-06-08 10:33|来源:网络|作者:小编|点击:

  为加强对备战奥运会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根据《备战里约奥运会2014年工作计划》,总局要求各奥运会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对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项目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国家队助理教练、体能教练、科研等其他人员业务述职考评。

  (一)各项目中心需根据《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实施办法》(体竞字[2011]236号),结合里约奥运会备战工作的形势与任务,竞体司制定了《2016年里约奥运会周期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实施办法》(附件1)。

  (二)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由各项目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中心须成立考评工作组,制定考评工作方案,方案须包括:考评时间、考评地点、考评工作组名单、参加考评的教练员名单、考评工作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各项目考评方案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竞体司。

  员2014年业务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2),撰写年度业务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结合对年度世界大赛和仁川亚运会备战参赛工作的总结,包括训练计划制定与实施、项目规律研究与训练创新、参赛组织指挥与任务目标完成、运动队管理与思想作风建设、主要经验与存在问题等。

  (四)各项目中心组织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会议,对每位教练员分别进行述职考评。每位教练员述职包括报告和答辩两部分,报告时间一般为3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考评组要分别对每位教练员进行考评,每位考评人员无记名填写《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表》。

  (五)各项目中心汇总统计考评结果并及时反馈教练员个人。各项目中心要总结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于考评结束后15日内将《2014年国家队教练员业务述职考评情况报告》报竞体司。

  (六)竞体司将参与各项目中心业务述职考评会议。总局将对各项目中心2014年度国家队教练员业务述职考评情况进行评比,并通报相关情况。

  根据《2011-202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16年里约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是提高备战奥运会和世界大赛质量,加快国家队教练员训练管理创新,提高他们分析任务形势,反思查找问题,交流总结经验,认识把握规律,提高教练员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与办法。

  二、为组织好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总局将成立“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监督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

  三、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须成立本单位“国家队教练员年度述职考评工作组”。考评工作组由中心领导、各项目奥运会领导小组成员、队委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具体组织本单位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

  四、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须制定本单位《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述职考评的有关程序和具体要求,须在述职考评前15天报总局竞体司备案。

  五、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对象主要针对各项目国家队主教练、总教练、专项教练。

  六、参加年度业务述职考评的教练员须围绕队伍年度训练计划制定与实施、项目规律研究与训练创新、参赛组织指挥与任务目标完成、运动队管理与思想作风建设、主要经验与存在问题等撰写书面述职报告。述职分为会议报告和答辩两部分,每位教练员述职报告时间一般为3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

  七、奥运项目管理中心须组织各项目国家队教练员业务述职考评工作组成员、国家队教练员、科研专家、运动员代表和省、区、市教练员代表等进行测评打分。参加测评的运动员人数不低于各项目测评总人数的20%,省、区、市教练员代表不低于各项目测评总人数的20%。

  八、测评采取无记名打分形式进行,参加测评人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测评人做出评价,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结果需及时反馈教练员个人。项目中心可将测评结果作为国家队教练员管理使用的重要参考。

  九、凡在年度训练、比赛中出现兴奋剂阳性事件的不能被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违反赛风赛纪和其他违规违纪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不能被评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等次。

  十、对于年度业务述职测评“不合格”的教练员,项目中心要认真研究分析,加强管理教育,强化学习培训,确实不能胜任教练员工作或教练员连续二年述职测评“不合格”的,项目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与程序,做出必要的调整。

  十一、对于年度业务述职测评中为“优秀”等次的教练员,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和鼓励。

  十二、各奥运项目中心在完成国家队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考评结果和情况报竞体司。

  十三、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国家队其他教练员年度业务述职考评工作。

  注:1、单项评分:9-10分为优秀,7-8分为良好,5-6分为合格,5分以下为不合格;

  2、综合评价86-100分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度训练参赛目标明确;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和周训练计划具体、清晰、针对性强;执行训练计划到位,按计划完成训练任务;调整训练计划依据充分;发挥复合型团队作用,训练过程有科学监控、伤病预防和恢复手段完备。

  勤于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善于总结分析,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和国际交流;把握项目本质特征、规则变化和国际发展趋势;对训练理念的认识有突破,训练方法有创新;有训练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

  赛前训练安排得当,调整竞技状态良好;对对手分析到位,程序化参赛方案、应急预案完善;临场指挥与应变合理,较好地发挥竞技水平;完成年度重大国际比赛目标任务。

  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开展励志教育,树立敢于突破的信心和决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不出现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加强团队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队风队魂;发挥团队力量,善于与他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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